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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将调抵押房产法解释

http://www.tjfcw.com/news/2004/ 2005-3-23 18:05:05 其它新闻网打印】 【关闭】 document.clear (); 一流信息监控拦截系统 房贷权益

  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正式实施,其有关抵押房产的新司法解释放大了银行业的房贷经营风险。因为,即使****买房者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其居住的房屋变卖以回收****。这个司法解释引发商业银行纷纷采取对策自保。同时,银行同业组织纷纷上书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保障银行房贷权益。

  在房地产泡沫最严重的上海,有的银行将首付比例提高至50%;有的要求****买房者必须已拥有一套住房,以确保其如果违约也有房抵债。对于既无上海户口又无住房的外地来沪人员,有的银行拒绝提供按揭****。

  在天津,建行天津分行与一些楼盘合作时,把外地人在京购房的首付比例升至三成,而****50万元以上的申请者还需要提交其他房产或汽车等资产证明。

  农行深圳分行要求****家庭中至少有一方为深圳户口。(李若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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