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张晓莉)为响应央行新政策,天津市公积金****利率调整方案昨天出台,除了****利率上调0.18%外,对3月17日前后签订公积金****协议的利率调整方式也做出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凡在2005年3月1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2005年3月1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 在
一年以上的个人****,2005年3月1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2005年3月17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执行调整后的个人****期限档次利率。
此外,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逾期执行的罚息利率也由原来的固定利率调整为动态管理,即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借款合同》载明的****利率水平上加收50%。按调整后的4.41%公积金****利率计算,罚息利率为6.615%,比目前的7.56%(万分之二点一乘以360)要低将近一个百分点。有关人士介绍,将固定罚息改为动态罚息更为科学,在利率上涨的情况下,可以避免恶意欠款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