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会员中心 注册 **** 电子地图 注销
房产资讯
新房速递
二手房
房屋租赁
家居装潢
房产人才
房产社区
位置:首页 >> 房产资讯 >> 今日头条 >> 新闻正文
房地产企业偷税“迷宫”:亏损是假 暴利是真

http://www.tjfcw.com/news/2004/ 2004-11-8 18:50:55 其它新闻网打印】 【关闭
售楼款收入中抵减,以从销售代理商处收取的楼款净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以此少缴营业税。四是个别企业采取“体外循环法”,将预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上,或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开具发票,隐瞒收入;或者将部分收入核算混入其他往来账户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企业将预收房款等挂在往来账面上,使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些只是房产商在房产销售时的一些常规“技巧”,还有很多掩藏的更深的“秘籍”。面对如此猖狂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的稽查和打击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成效不尽如人意。究其深层原因,仍归结到现行的税收体制上。

  根治还在税改

  尽管说,偷税行为是当事人利益驱使下的个人原因,但是,客观存在的一些现状令我们无法回避。现行税收体制的种种弊端为房产商偷逃税款提供了理由和空间,要想根治,必须首先正视。

  一是房地产市场运行非常不规范。开发阶段税少、税负轻,流通环节税重,就相当于给土地开发者的无息****,实际上鼓励了投机。进入流通时,土地承受过高的税负,从而助长了土地的隐形交易,逃税现象严重。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影响和阻碍了大量划拨土地进入市场,激发了土地价格的上涨。在开发阶段发生的增值部分,由于没有税收的调节机制,使政府无法参与增值价值的再分配。二是税种多,负担重。房地产企业所纳税项是现行税制下交纳地方税种最多的行业,涉及11个税种,有的地方还重复征税。税费负担重,增加了建房成本,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使部分房地产企业偷起税来“理直气壮”。三是计税依据不合理。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不是按价值征收,而是按面积征收,这种征税形式不能随着课税对象价值的上升而上升,具有税源不足而缺乏弹性的缺陷。四是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在所得税、保有税制,以及三税(增值、消费、营业)收取不同,这种不平等现象,如果继续下去,将对国内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局势已经相当明朗:如果不改变现行的税收体制,将难以从根本上扭转房地产企业的偷税现象。鉴于此,各项改革已进入试点阶段。开征物业税工作将在天津率先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最后在全国推广。通俗地讲,征收物业税就是将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一部分税,改由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以后按年缴。据估算,如果现在的建设成本为100元/平方米,把地价和其他费用所占开发成本的比例降到国外的一般水平,将使房屋开发成本立刻降到58元/平方米。这无疑是减轻税负的好方法。但是,也有将原来由开发商承担的税费转嫁给了消费者之嫌。因此,把握住一条原则非常重要,那就是科学测算现行的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令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基本相当。

  改革必然有疼痛,也会暂时产生一些难以监管的空隙,所以,在治本尚未告捷之前,治标就显得尤为关键。主要的方法就是加大稽查力度。此外,国家税务部门一定要加大对房地产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予以全社会范围内的通报,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企业最怕的是声誉扫地,罚款有时对它们起不到很大的警示作用,这个时候就要对那些屡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将其偷税劣迹毫不手软地公示于众。否则,不足以使其痛改前非。

此新闻共有21 2

页面功能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编辑: 作者:房产信息


·相关链接
  • 金融政策打压房价上升是保护穷人
  • 天津市建委通报:三家违规房产经纪公司上黑榜
  • 地产大腕遭遇天价索赔 潘石屹官司陷入胶着
  • 业主购房后遭装修公司骚扰 谁出卖了业主资料?
  • 50万的房子只卖了40万 劣质物业导致房产贬值
  • 大话地产年度论坛:大话2004-中国房地产年度回顾
  • 儿子卖房老子反悔 房产纠纷猛增与房价飙升有关
  • 全国商品房均价前10月2758元 比去年同期上涨11.7%
  • 共有评论查看评论
    姓名:
    新闻大搜索
    ■最新更新
    ■推荐新闻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帮助中心 - 网站联盟 - 联系我们 - 天津人 - 天津信息港
     

    copyright © 2003-2004 tjfcw.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辽ICP证B-2-4-20040092号
    版权所有 天津房产网